释 义 | 1. 佚 [yì] - 佚 [yì]
〈名〉 (形声。从人,失声。本义:隐逸的人) 同本义 佚民者,独乐其身之民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又如:佚老(隐逸的老人);佚民(遁世隐居的人) 行列,通佾 其佚则接芬错芳。——《古文苑·扬雄·蜀都赋》 不当行为;过失 惟予一人有佚罚。——《书·盘庚上》
〈动〉 散失 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论衡》 惟予一人有佚罚。——《书·盘庚上》。传:“佚,失也。” 牛马畜兽有郊佚者,取之不诘。——《逸周书》 又如:佚名;佚书(散失的书籍);佚文(散失的文句、篇章);佚本(散失的本子);佚史(散失、隐没的或正史以外的史事);佚失(散失;失落);佚存(散失而复得以保存);佚事(散失沦没而为世人所不知的事迹,多未经史书正式记载);佚闻(散失、隐没而不为世人所知晓的传说,多未见于正式记载) 弃用;逃亡 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孟子》。朱熹注:遗佚,放弃也 其佚获奈何?——《公羊传·成公二年》。注:“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 身不佚者志不广。——《荀子·宥坐》 又如:佚志(逃亡的意向);佚马(逸马。逃逸的马)
〈形〉 放荡;放纵 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论语》。邢昺疏:乐佚游者,谓好出入不节也。 男女淫佚。——《汉书》 又如:佚行(淫行);佚君(淫佚之君) 通“逸”。安逸 佚,乐也。——《广雅》 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注:“佚与逸同。” 乐佚游。——《论语·季氏》 舍佚而为劳。——《荀子·尧问》 安于佚乐。——宋· 苏轼《教战守》 又如:佚志(安逸图乐的心志);佚道(使人民安逸的办法);佚乐(放逸游乐) 美丽 那娘娘生得来仙姿佚貌,说不尽幽闲窈窕。——清· 洪《长生殿》 又如:佚女(美丽的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