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贰官。
《宋史·刑法志二》:“每岁冬夏,詔提刑行郡决囚,提刑惮行,悉委倅贰,倅贰不行,復委幕属。” 元 韦居安 《梅磵诗话》卷下:“﹝ 方回 ﹞ 德祐 改元,为 吴兴 倅贰。”
谓任佐贰官。
明 刘元卿 《贤奕编·家闲》:“汝食朝廷厚禄,倅贰一府,事无巨细,皆当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