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例字的成语大全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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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乏先例: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 详细» |
发凡起例: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 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 详细» |
格于成例: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 详细» |
举例发凡: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 详细» |
例行差事: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 | 详细» |
例行公事:按照惯例处理的公事,多借指只重形式,不讲实效的工作。 | 详细» |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 详细» |
史无前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形容有极其伟大的意义。 | 详细» |
下不为例:指某件事做了以后,下次不能再这样做。有提醒、警告、只能通融这一次的意思。 | 详细» |
有例可援:有成例可以援引。 | 详细» |
诸如此例:许多像这样的事例。 | 详细» |
今日推荐2025-02-02 18:31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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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蚌生珠:原比喻年老有贤子。后指老年得子。 | 详细» |
杨柳依依:杨柳:古诗文中杨柳通用,泛指柳树。依依:轻柔的样子。古人送行,折柳相赠,表示依依惜别。比喻依依不舍的惜别之情。 | 详细» |
小器易盈:盈:满。器物小,容易满。原指酒量小。后比喻器量狭小,容易自满。 | 详细» |
咎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 详细» |
时望所归:声望很高,为世人所敬仰。 | 详细» |
赦事诛意:谓不问其实际行动而但推究其居心以定罪责。《後汉书·霍谞传》:“《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 許止 雖弑君而不罪,趙盾 以縱賊而見書。”李贤 注:“﹝《公羊傳》﹞曰:‘晉 史書 趙盾 弑其君。趙盾 曰:“天乎無辜,吾不弑君。”太史曰:“爾爲仁爲義,人弑爾君而不討賊,此非弑君如何?”’此赦事誅意也。”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