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
简易计税方法是有规定的条件的:
一个是建筑老项目,即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另一个是清包工项目。符合其中之一,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旦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营改增企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3%简易征收政策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