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进入规定考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两证一单”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若携带手机入场者,必须将手机关闭并与双证一起放在课桌左上角,如不按规定关闭手机,铃声响起便以作弊论处。
三、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两小时后方能交卷离场。
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无效。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冒名替考等。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教师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依法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凡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同时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