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名单;由市高招办负责审核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要处理好招生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1、录取新生时,既要重视考生统考总成绩,又要注意与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文史类中的财经、管理专业录取时,是否需数学单科成绩的要求;外语、外经、外贸专业录取时是否需外语单科成绩的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2、体育、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60%.
高中起点升高职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专业、中医药业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资格线上生源不足,可降低分数线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科类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接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通过168声讯电话补填有计划余额招生院校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