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报考对象有限定的专业报名条件详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条件。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